黨的二十大報告提出,“人民民主是社會主義的生命,是全面建設社會主義現代化國家的應有之義”“在法治軌道上全面建設社會主義現代化國家”,對發展全過程人民民主、推進法治中國建設指明方向路徑、作出戰略部署。我們要以黨的二十大精神為指引,堅持黨的領導、人民當家作主、依法治國有機統一,著力加強社會主義民主法治建設,不斷發展全過程人民民主,讓人民的獲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更加充實、更有保障、更可持續。
民主法治,國之基石。黨的十八大以來,我國社會主義法治建設取得歷史性成就、發生歷史性變革,社會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不斷提升,都離不開民主法治這一堅固基石,而發展全過程人民民主正是強基固本的應然選擇,全面依法治國正是堅持和發展中國特色社會主義的本質要求和重要保障。邁上全面建設社會主義現代化國家新征程,我們更要毫不動搖地推進社會主義民主法治建設,把全面推進依法治省放在突出位置,加強民主政治建設和法治青海建設,答好民主法治建設的“青海答卷”。
堅持以人民當家作主的制度為保障。我省已在全國率先出臺常委會組成人員和人大代表履職管理“兩個辦法”,制定進一步加強和改進新時代人大代表工作的意見等多項制度,支持和保證了各級代表依法履職。今后,還要繼續加強代表工作能力建設,深化群團組織改革,健全基層群眾自治機制,拓寬群眾參與基層治理渠道。
堅持以社會主義協商民主為形式。協商民主是實踐全過程人民民主的重要形式,我省政協積極發揮這一民主政治的特有優勢,建立聯合調研機制,召開政情通報會、政協講壇、專題講座,利用好重要陣地、重要平臺、重要渠道推動了地方治理能力水平。今后,還要繼續堅持中國共產黨領導的多黨合作和政治協商制度,提高政治協商、民主監督、參政議政水平,鞏固和發展最廣泛的愛國統一戰線。
堅持以共建共治共享為目標。深入推進科學立法、嚴格執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在全社會開展形式多樣的法治宣傳教育活動,形成崇尚法律、遵守法律、依法辦事的良好氛圍。同時,堅持和加強黨對政法工作的絕對領導,建設一支忠誠、干凈、擔當的政法隊伍。各地各單位以共建共治共享理念推進社會治理制度創新和能力建設,堅持和發展新時代“楓橋經驗”,實現城市治理更精細、農村治理更精美、牧區治理更精進,社會文明整體提升,推動法治青海、法治政府、法治社會一體建設見行見效。